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标准
- 更新日期:2025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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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标准
最佳答案:
资源配置评估指标
1.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
- 小学:4.2人以上。
- 初中:5.3人以上。
2.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
- 小学、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。
3.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、艺术(美术、音乐)专任教师数
- 小学、初中均达到0.9人以上。
4.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
- 小学:4.5平方米以上。
- 初中:5.8平方米以上。
5.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
- 小学:7.5平方米以上。
- 初中:10.2平方米以上。
6.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
- 小学:2000元以上。
- 初中:2500元以上。
7.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
- 小学:2.3间以上。
- 初中:2.4间以上。
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指标
-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,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等15项指标均需达到要求。
教育质量评估指标
-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%以上等9项指标均需达到要求。
社会认可度
- 社会认可度达到85%以上。
这些指标共同构成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,旨在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