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归纳
- 更新日期:2025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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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归纳
最佳答案:
古代法制
- 夏商法制
- 法律形式:夏有“禹刑”,商有“汤刑”,以刑为主,礼为辅。
- 法律思想:“天讨”、“天罚”,借助天意维护统治合法性。
- 司法制度:司法未完全独立,具有“神判”特色。
- 西周法制
- 礼乐制度:礼的核心原则是“亲亲尊尊”,维护宗法等级秩序。
- 刑罚体系:五刑(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),还有赎刑、圜土之制等。
- 定罪量刑原则:矜老恤幼、区分故意与过失、罪疑从轻等。
- 婚姻家庭与继承:一夫一妻多妾制,嫡长子继承制。
春秋战国至秦汉法制
- 春秋战国
- 立法活动: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,公布成文法。
- 法家思想:商鞅变法,改法为律,推行法治,重刑轻罪。
- 《法经》:李悝编撰,共六篇,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。
- 秦朝法制
- 立法指导思想:法令由一统,事皆决于法,以刑杀为威。
- 法律形式:律、令、式、法律答问等。
- 司法制度: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,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机关。
- 汉朝法制
- 法律儒家化:德主刑辅,废除肉刑,注重礼法结合。
- 法律形式:律、令、科、比等。
- 司法制度:秋冬行刑,录囚制度,春秋决狱。
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法制
- 魏晋南北朝
- 律学发展:张斐、杜预注律,律学成为独立学科。
- 法律形式:律、令、格、式并行。
- 八议入律:确立“八议”制度,维护贵族官僚特权。
- 隋唐法制
- 《开皇律》:确立“十恶”重罪,刑罚趋于宽简。
- 《唐律疏议》:中国古代法典的巅峰,礼法结合的代表,对后世影响深远。
- 司法制度:大理寺、刑部、御史台分工明确,三司推事。
宋元明清法制
- 宋朝法制
- 法律形式:《宋刑统》是主要法典,律、令、格、式、敕并行。
- 司法制度:设立提点刑狱司,加强中央对地方司法控制。
- 民事立法:重视田宅、婚姻、继承等民事关系调整。
- 元朝法制
- 法律形式:《大元通制》是主要法典,保留蒙古习惯法。
- 司法制度:设立大宗正府,掌管蒙古贵族案件。
- 民族歧视:实行四等人制,法律地位不平等。
- 明朝法制
- 《大明律》:以唐律为蓝本,体例创新,律例合编。
- 《大诰》:侧重打击贪官污吏,刑罚残酷。
- 司法制度:设立厂卫特务机构,干预司法。
- 清朝法制
- 《大清律例》:继承《大明律》,律例合编,例的地位上升。
- 司法制度:设立理藩院,管理少数民族地区司法事务。
- 会审制度:秋审、朝审,加强对死刑案件复核。
近代法制
- 清末修律
- 修律背景:鸦片战争后,中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,传统法律体系受到冲击。
- 修律成果:制定《大清现行刑律》、《大清新刑律》等,引入西方近代法律原则和制度。
- 司法改革:设立大理院,实行四级三审制。
- 中华民国法制
- 南京临时政府:颁布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,确立民主共和政体。
- 北洋政府:继承清末修律成果,制定《中华民国刑法》等。
- 南京国民政府:形成“六法全书”体系,包括宪法、民法、刑法、商法、诉讼法、行政法。
复习建议
- 制作思维导图:梳理各个时期的重要法律制度、法典和思想,方便对比记忆。
- 案例分析:通过具体历史案例,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。
- 多做练习题:巩固知识,熟悉考试出题方向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复习时还需结合教材和考试大纲进行系统学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