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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卫健委:二手烟是一种霸凌,深圳卫健委发声:二手烟是一种“霸凌”

  • 更新日期:2025-07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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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,深圳市卫健委一篇《二手烟,其实是一种霸凌》的文章引发社会热议。文章直指烟民“为国防作贡献”的自我辩护是伪命题——2020年我国因吸烟导致医疗和生产力损失达2.43万亿元,远超烟草财政收益1.52万亿元。文章还提到:“公共场所吸烟不是吸烟者的自由,而是对非吸烟者的霸凌”。

当深圳用“霸凌”定义二手烟时,其背后是一个现代城市对权利边界的严肃思考:任何自由都应止于他人权利的边界。从“禁止吸烟”到“维护健康权”,从“行政管控”到“权利共治”,这场关于二手烟的讨论,实则是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微观注脚:唯有以个体权利为锚点,才能在多元利益博弈中找到公共文明的最大公约数。

当健康权遭遇吞云吐雾的“自由”,一场关于公共文明的觉醒正在南海之滨蔓延。

治理话语转型背后的思考

怎样走向城市文明?

二手烟的本质,是健康权的剥夺。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,二手烟中含有7000多种化学物质,烟草烟雾中85%来自香烟自燃产生的侧流烟雾,其苯并芘含量是主流烟雾的3倍,亚硝胺含量高达50倍。这些含有69种一级致癌物的毒雾,能在10秒内穿透肺泡进入血液循环。

因为二手烟的“强穿力”,被动吸烟者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25%-30%,儿童哮喘发病率提升40%。这种“无差别伤害”本质上与“霸凌”的强制侵害属性一致——吸烟者通过烟雾将健康风险强加于他人,构成对非吸烟者身体权的隐性侵犯。

因此,深圳卫健委的文章直接将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定性为“霸凌”:电梯里散不去的烟味、学校门口家长群中的吞云吐雾、街道上路人被迫吸入的烟雾……这些日常场景被重新置于权利与文明的聚光灯下。

《深圳市控制吸烟条例》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禁烟,但现实中仍有32.7%的市民曾在公共场所接触二手烟(2024年深圳控烟办调查数据)。

然而,在一些公共场所,吸烟行为却时有发生,使得非吸烟者在无奈中被动吸入二手烟,自身的健康权益受到严重侵犯。“当吸烟者高呼自由时,选择性忽视孕妇吸入二手烟导致胎儿神经管畸形率上升2.5倍的事实,这不是自由而是暴力。”当“个人自由”的行使以损害他人健康为代价时,这种自由已超出权利边界。

深圳卫健委的发声,打破了长期以来“吸烟是个人习惯”的认知误区。当一个人的“自由”侵害他人基本健康权时,便演变为文明社会的公敌。

这种转变的深层逻辑,是城市文明从“秩序导向”向“权利导向”的升级。北京、上海等城市早已通过立法明确控烟范围,但深圳的创新在于将治理话语与社会心理学结合:当“二手烟=霸凌”的认知被广泛接受,吸烟者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将受到更多社会规范约束,形成“不敢吸、不愿吸”的自觉氛围。

从道德劝诫到文明契约

深圳做了什么?

深圳卫健委的“霸凌论”能引发广泛共鸣,离不开这座城市在控烟领域的扎实实践。最新发布的《2024年深圳市成人烟草调查报告》显示,深圳家庭二手烟暴露率已降至历史最低的3.1%,较2023年的17.4%实现断崖式下降。

更令人振奋的是,全市各类场所二手烟总体暴露率从57.1%降至37.2%,室内公共场所暴露率从32.8%降至28.1%。这些数字背后是系统性工程的胜利:

“最严法规”筑牢制度屏障。6月26日实施的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堪称利剑:违禁吸烟者最高罚款500元,控烟不力的经营场所面临“重罚3万元”。条例实施首周,市场监管局单日即出动执法人员378人次,检查餐饮门店1438家。

认知革命扭转社会观念。2024年深圳市民对“二手烟导致儿童肺部疾病”的知晓率飙升至81.5%,较2023年上升41.2个百分点。这场认知变革源自持续创新的科普策略——将专业医学术语转化为“霸凌”等大众话语,引发情感共鸣。

精准锁定重点人群。调查显示45-65岁人群吸烟率最高(19.2%),而城中村社区是控烟薄弱环节。深圳据此调整火力,在这些区域加强烟草危害宣传,推动形成社区级控烟网络。

而此次的“霸凌论”更是撕破了“个人习惯”的遮羞布,揭示公共场所吸烟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。这为执法提供了伦理支撑,使“20米原则”(吸烟者应距建筑物20米外吸烟)等规范获得道义正当性。

同时,这种话语变革已显现力量。当一位北京父亲因他人在自家楼道吸烟愤而出手,警察到场后也只能无奈表示“吸烟不犯法,打人犯法”。深圳的“霸凌”定性,正为这类困境提供新的解决框架——将道德愤怒转化为文明共识。

当最后一片烟灰落下,显露的将不仅是清洁的空气,更是一个社会对生命尊严的集体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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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桑桑

内容来源:南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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